微信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分公司新闻

桂南分公司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

来源:本站  |   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20-02-07  |   字体:T T T   |  点击量:7838


      2月6日上午,桂南分公司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公司总经理助理、桂南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覃森,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共1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覃森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覃森通报了疫情情况,传达了集团公司及公司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桂南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对桂南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集团公司、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科学的角度出发,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分公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好抓实,不能有任何疏漏,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部署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二要加强宣传与监督。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向职工及身边人宣传真实、准确的疫情情况及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更要积极辟谣,实时掌握职工身体健康情况、流动情况及与感染人员或观察期人员接触情况,做到每日反馈及实时上报异常情况。三要明确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不集聚,少出门,戴口罩,不接触,与人沟通要保持距离,勤洗手,做好消毒,规律饮食作息,多锻炼,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四要做好在建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分管班子成员要积极与所负责项目的合作方电话沟通,明确告知自治区住建厅、公司对复工的要求及必备条件;29日前所有在建项目一律不能复工,29日后需要复工的项目,要先请示汇报,经公司及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复工,没有批复同意不得擅自复工;复工前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控用品。同时,要做好项目务工人员的排查工作,疫区人员一律不得返工。

(图文/桂南分公司 韩欢凯)

上一篇:第三分公司召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会

下一篇:桂金分公司:做好“五到位” 筑牢疫情防控网